那时朝露跟了个书生念书,才念了五年就说不要读了,要学武。
虽说学识不见长进,但丹青之艺倒是学到了些手段,再加上他喜欢,见风花雪月都喜欢描绘一番。
饶是如此,画颜夕这幅侧影却还是用了朝露足足五天时间。
人家说画画应该如神来之笔一蹴而就,可是朝露为了画那人儿却撕了百张画纸,废了无数笔墨,方才画出一幅。
那时腼腆的朝露把那画儿作为礼物送给颜夕之后的第二天,就看到颜夕把画儿转赠给了自己的兄长。
当时朝露如何表情,如今的秦暮苔早已经记不得了。
然而自此之后,朝露不再碰笔墨,转而向江湖闯荡。
他与暮苔的个性不同,为人豪爽,讲情讲义,倒也闯出了自己的一番声名。
向来爽直的朝露,也只有在一件事情上割舍不下了……
秦暮苔抚着画卷轴端,过了好一会儿,终于才毅然执起卷轴,放到了幽幽的烛火上。
火光燃着那已经有些翻卷了的纸角,秦暮苔把燃烧着的画放到一边的盆里,火焰青红,他忍不住又叹了口气。
要是也能这么轻易地燃烧消去记忆,那就好了。
他的性子不像朝露那般张扬外露,又是淡定惯了的,比较起来,怎么说也是那两个人儿是璧人一双。
等到火光燃尽,秦暮苔握住了长剑。
小雪快晴,长三尺七寸,剑光潋滟似月下宁静雪光,故而得名。
也只有握着剑时,心境才会平静如月光照着那皑皑白雪,万里无人境,心神清明。
剑出一寸,映着冷冷眉眼,秦暮苔看着自己的眼睛。
雨声大作,忽然一阵狂风呼啸,秦暮苔皱起眉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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