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嗣音听得打哈欠,这些话他听了好些年了,倒背如流。
卫潜现在回想起来一阵唏嘘,没想到啊,南信说了那么多年的赶他出神曲的屁话,居然有一天成真了,果然是白云苍狗,世事无常。
他们走出了闹市,才刚到一片稍宽敞些的桥头,原以为能图个清静,不想此处声响更加震耳欲聋。
“你是我的小呀小尾巴,我怎么甩呀都甩不掉,小小的狗尾草撩动我的心唷……”
卫潜先是被旋律吸引,再是被一群粉衫女子翩翩舞动的衣带长袖给迷乱了视线,不知不觉跟着哼唱起来。
喧嚣市井之中,忽而见着如此一番清奇之景,实在是妙。
这些跳舞的女子妆容恰到好处,浓妆艳抹依旧能保持本真——那爬满眼角的鱼尾纹白粉堆积,腮红鲜艳宛若鸡血,甚至有那么几位朱唇之上胡渣隐隐若现。
撒花的粉裙子飘来飘去,像在抖筛糠,大气!
灵巧!
不计其数的铃兰串悬挂在石桥上,声音巨响,完完全全地盖住了上百个十里朝颜的叫嚣声,悠悠扬扬地传出兰嗣音的名曲《狗尾草》。
一群老大爷和老大娘乐呵呵地扭腰晃肩抖屁股,实乃喧嚣中的喧嚣!
此时此刻,此情此景,让卫潜身心愉悦,不由得满心欢喜地跟着唱,没想到他的歌竟如此老少咸宜。
他唱得开心,顺便就混进了广场舞大队,跟着扭来扭去。
金蕊在旁边看得一脸嫌弃,但是没有将卫潜从跳舞的队伍里拉出来,他不愿离这群人太近,丢人。
卫潜没有料到,自己犯了一个愚蠢至极的错误,与此同时,上天义不容辞地坑了他一把。
舞跳到一半,铃兰串出了问题,歌曲卡住了。
好死不死,方圆几里的十里朝颜也安静了。
于是卫潜的歌声在一片寂静中极嘹亮极清晰地响起。
“小哥儿,唱得真好哇!”
“哥儿,你这声音跟俺们喇叭花里放的咋那么像呢!
了不起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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