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有,我是在镇上酒馆,给人唱歌挣的钱,又不陪人喝酒,也不陪人跳舞的,就是动动嘴皮子。”

王武解释道。

几个嫂子这才定了些神。

看着王武。

“唱歌也能挣钱?”

二嫂赵小兰,将信将疑地问道。

“二嫂,瞧你这问的,唱歌不仅能挣钱,还能挣大钱,我搁那酒馆,一天二十块钱的基本工资,外加别人点歌,一首歌五块钱,我跟乐队平分,昨天一晚单点歌的钱,就分了一百二十块。”

王武给她们细致解释道。

“还有人点你?”

大嫂胡秀娟,老实本分了小半辈子。

听着王武说的这事,总觉得有些玄乎。

老听别人说,搁外面干那种事的人,就靠别人点。

小武这在酒馆,嘴上说着挣的正经钱,怎么也有人点他?

五块钱一次,是不是便宜了点?

王武看着大嫂看他的眼神,就知道她又是想旁的去了。

“大嫂,是点歌,不是点我,我是唱歌的。”

“就只唱歌,不干别的呗?”

三嫂刘春兰问道。

“还能干啥,你们都想哪去了,刚才那闲话,谁给你们传的?”

王武有些无奈道。

四嫂徐小翠,到底是宠着他,听他说了几句,就完全信他了。

这会儿对刘良材的媳妇林素芬,生起怨气来。

“还能是谁,矿长媳妇林素芬过来说的。”

“林素芬?”

王武眉头紧锁起来。

“这老骚娘们。”

随口骂了一句。

这可不是原主的习惯,原主人家本本分分的乖孩子。

这一嘴口头禅,是王武带过来的习惯。

得改。

几个嫂子白了他一眼。

“你这孩子,怎么比娘们嘴还碎,以前也不这样啊。”

“我这是给气的,嫂子,她的话你们也信啊?再说了,她怎么知道我去镇上做什么去了?”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
.
.